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
2017-07-27 09:13:21 瀏覽次數:10127 來源: 本站原創
辦理事項:單位需要提高、降低繳存比例的,應當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在當年6月30日前到管理中心(分中心)審核后辦理。
單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請降低繳存比例:
1.發生嚴重虧損或處于停產、半停產狀態的;
2.經依法批準緩繳養老和失業保險金的;
3.其他確有困難的情形。
辦理場所: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屬網點。
辦理要件:
1.提高繳存比例的,提供《濮陽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變更申請表》、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2.降低繳存比例的,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變更申請表》和下列資料:
(1)職工代表大會(工會)同意該事項的決議或全體職工簽字同意該事項的決議;
(2)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董事會、股東會同意該事項的決議;
(3)經稅務部門審核的單位上一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及附表、全體職工簽字的上一年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明細表或其它困難情形的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單位到管理中心(分中心)領取《濮陽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變更申請表》,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兩份),連同要件資料經管理中心(分中心)審核后到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屬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請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1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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